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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加强对农民防洪法规的教育

1998-09-05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当前,在抗洪救灾期间,少数村民置党纪、国法和大局利益于不顾,违反《防洪法》,妨碍、干扰破坏防汛秩序。有的村民不听从指挥,拒绝履行防汛义务,殴打村干部;有的擅离职守,不认真巡堤查险;有的造谣惑众,扰乱民心;有的甚至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由,聚众闹事,阻扰上级分洪泄洪决策的实施,造成重大恶劣影响。

这些事件的发生,说明了部分农民思想觉悟不高、法制意识淡薄。因此,在防洪抗灾、生产自救的同时,应加强对农民防洪法规的宣传教育。一是要加强对农民舍小家保大家的思想教育,大力弘扬先进典型,使他们懂得没有大家就没有小家的道理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。二是要加强对农民《防洪法》的宣传教育,增强农民防洪的法律意识。教育他们在抗洪救灾期间,要遵纪守法,听从指挥,不做妨碍、干扰、破坏防汛抗洪秩序的事情,三是对那些在抗洪救灾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,要严肃查处,公开曝光。

湖北省汉川市沈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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